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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鑑賞期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((含國定例假日))。
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欲退換貨之商品必須保持全新狀態,且包裝完整(包含商品本體及所有必須的完整配件、夾鏈袋等包裝)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※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。
退換貨須知
1.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拆封後發現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2. 為加速退換貨作業流程,一律採用只退貨不換貨。
3.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(1)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(2)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破損、磨損、擦傷、髒污。
(3) 外包裝紙盒受損,如:直接以商品包裝貼物流單寄回。
(4)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(5)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(6)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 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、 退費 。
(7)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退款時候扣除轉帳手續費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退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 →商品檢查無誤→進行退款作業
退款說明
退款時間會因為使用不同的退款流程而有不同,退貨退款正常處理時間約為1-2週,有任何問題請再與我們聯絡 。
為杜絕詐騙,本公司人員絕不會以電話聯繫退款事宜及要求操作提款機,如接獲類似電話,請致電本公司客服專線確認或撥165詐騙專線進行確認。